校属各单位:
由于广州市公医近期会有大的政策调整,现紧急通知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教职工于2019年12月25日前提供相应材料到门诊部三楼302室办理,未知逾期能否继续办理,请予重视!
1.未办理公费医疗证的在职教职工办理干部医疗证
【提供材料:增人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,人事处公函,小一寸照片1张】
2.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办理门诊优先待遇医疗证
【提供材料:职称证、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,医疗证原件】
3.符合办理条件的教职工家属办理家属医疗证
【提供材料:(1) 新办家属办证申请函(需到人事处盖章)(2) 配偶单位证明 (3) 出生证(复印件)(4)小孩户口页及户口本首页(原件及复印件) (5) 小一寸近照1张 (6) 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 (7)退保证明原件(已参医保人员)】
4.具有教授职称、副教授职称(已连续聘任5年以上)的教职工自愿申请办理优先医疗证
【提供材料:职称证、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医疗证原件;副教授还需提供近三月工资证明;须个人自费缴费1万元】
广州大学公医办
2019年12月20日